{{ $t('FEZ001') }} 人事主任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114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115年3月6日(星期五)前提出申請,
申請方式請透過「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」提出申請:
(1)請登錄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網站,網址:https://gov.tw/uTH
(2)路徑:MyDat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/「待遇/補助」類別/「生活津貼申請」。
二、提醒同仁注意下列事項:
(1) 請提醒同仁拉近方案補助與子女教育補助之不重複請領原則,如註冊繳費單上仍有「行政院學雜費減免」文字,仍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,或將是項補助繳回學校後,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19|
{{ $t('FEZ005') }} 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