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 依據新竹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(下稱校外會)114年5月29日竹市校外字第1140100284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活動區分「友善校園類」及「反毒類」2大類,共分為國小組(高、中、低年級)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等各5組,每人僅限1件作品參賽,不可跨類別及組別參加,每校各組擇優至多10件;作品規格為A3或八開規格圖畫紙。
三、 各校參賽作品,請各校先自行實施初選,並於作品背面貼上「報名表」、檢附「授權同意書」及「作品清冊(含電子檔)」,於114年9月17日16時前,逕送校外會承辦人朱惠萍助理收(地址:300新竹市博愛街5巷120號;清冊電子檔請寄送信箱:tde8585@gmail.com),逾時不收件;另作品收件後恕不退還,相關要項詳如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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