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 | 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及推動,提升中小學教師學習社群之運作及成效,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 |
二、 | 111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採分階課程辦理,初階課程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、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;進階課程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轉型之素養與動能;高階課程在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養與動能。 |
三、 | 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(如附件1): |
(一) | 課程期程自111年5月至8月舉行,於北、中、南、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;另離島地方因人數較少,由教育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。 |
(二) | 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: |
1、 | 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,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。 |
2、 | 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、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(市)優秀教師(super教師、薪傳教師)。 |
3、 | 曾獲師鐸獎、教學卓越獎、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。 |
4、 | 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,並獲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薦派之教師或校長。 |
(三) | 建議分階課程參與對象: |
1、 | 初階課程: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員。 |
2、 | 進階課程: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初階課程之學員。 |
3、 | 高階課程: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進階課程之學員。 |
(四) | 培訓方式:採講解、實作、演練、教材設計、試講、分享、意見溝通與回饋(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程)。 |
四、 | 本府將依所屬區域薦派跨領域、主題及各領域符合資格之高中、國中及國小教師(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至少各10人以上): |
(一) | 北一區: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宜蘭縣。 |
(二) | 北二區:新竹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。 |
(三) | 中區: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雲林縣。 |
(四) | 南一區:高雄市、屏東縣。 |
(五) | 南二區:嘉義縣、嘉義市、臺南縣。 |
(六) | 東區:花蓮縣、臺東縣。 |
(七) | 金門:金門縣。 |
(八) | 澎湖:澎湖縣。 |
(九) | 連江:連江縣。 |
(十) | 另報名學員可視情況選擇研習之區域。 |
五、 | 報名時間與方式: |
(一) | 請有意參加者,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2)於111年4月19日(二)前回傳至電子信箱05338@ems.hccg.gov.tw以便彙整本市名單。 |
(二) | 預計於111年4月26日另發函予本市受薦派之教師於111年4月29日(五)前,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(網址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go.utaipei.edu.tw/111) |
六、 | 課程相關資訊參考(網址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go.utaipei.edu.tw/111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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