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29府人考字第1100054716號函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使同仁更加了解家庭照顧假,新竹市政府人事處製作旨揭懶人包供參,如有疑義,請逕向新竹市政府人事處考勤訓練科或本校人事室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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