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主旨: | 檢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9條、第58條、第62條條文勘誤表、第9條、第58條、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,請查照更正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1690A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。 |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9-25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25|
{{ $t('FEZ005') }} 4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