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主旨: | 「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」第2條、第6條及第5條附表3,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,詳如附件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20080293D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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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3-09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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