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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禮公告區

符合請頒11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者,請於110年3月12日(星期五)前依說明檢附相關文件,向人事室提出申請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人事室通報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主旨:為辦理11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,請符合獎勵規定之教師,於110年3月12日(星期五)前,依說明二、三檢附相關文件,向人事室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。

說明:

  一、11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屆分為10、20、30、40年,年資計算至110年7月31日止。因攸關教師個人權益,請詳閱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,確認是否符合請頒11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之規定。

  二、經本室初步清查,本校符合請頒資格名單如下:  

    (一) 40年:無。

    (二) 30年:無。

    (三) 20年:葉○智。

    (四) 10年:林穎。

    (五)上開教師請核對推薦表填列資料並簽章後,於110年3月12日(星期五)前將推薦表送至人事室。

  三、上開名單如有錯漏或已屆獎勵當年漏辦者,請於110年3月12日(星期五)前告知人事室,並檢附下列A4格式文件1份至人事室申辦。

(一)推薦表。

(二)教師證書影本。

(三)曾任學校之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影本。

(四)屆滿10年者,歷年考核通知書影本;屆滿20、30、40年者,最近10年(請補足10年)考核通知書影本。

(五)核薪通知單(書)影本。

四、檢附「推薦表(空白表)」、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」、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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